分居協議書

分居協議書,輕鬆撰寫

在香港,分居協議書幫助夫妻在分居期間明確雙方的權利與責任。它包括財產分配、債務承擔、子女撫養權和經濟支持等安排,為將來可能的離婚提供清晰指導。即使住在同一屋簷下,只要生活方式改變,如分房或停止共同生活,也能被視為分居。

分居紙收費

証明分居的方法

分居是指夫妻不再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,通常由其中一方搬離婚姻住所。從搬離當日起開始計算分居時間,如果雙方合作且分居滿一年,可根據一年分居申請離婚。如果分居滿兩年,則可基於兩年分居的事實提出申請,且無需對方同意離婚。分居的開始日期需在離婚申請書中詳細說明。

住址證明文件

聲請人可以通過提供租約、水、電、煤等賬單,及信封上顯示的住址證明,來證明雙方已經分居。這些文件能夠作為證明居住地點變更的有力證據,對離婚申請過程中的分居事實確認尤為重要。

分居証明信

律師可以在雙方分居後,向配偶發出一封分居証明信,記錄下分居的事實及確切的分居日期。這封信的副本應該妥善保管,作為日後離婚申請時的有力證據,幫助確認分居的開始時間和條件。

分居協議書

簽署分居書(separation agreement)或分居協議(separation deed)是最佳辦法,但對方必須同意簽署,律師費比分居證明書較高。

分居協議書pdf

如果夫妻打算離婚,
簽訂分居協議有甚麼好處?

順利過渡到離婚

分居協議能幫助夫妻在分居期間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,讓過渡到離婚手續的過程更加順暢。

尊重協議

如果分居協議已持續有效,法庭在離婚訴訟時通常會尊重該協議內容,減少修改的可能性。

郵遞申請

- 將填妥的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郵寄至家事法庭登記處。

- 須提供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副本。

- 適合身在海外的申請人。

同一屋簷下的分居

即使夫妻仍然住在同一屋簷下,只要生活方式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,如分房或分床、停止共同生活等,法院也會承認這樣的分居形式。這樣的分居通常不需要額外的證明文件。分居指夫妻雙方分開居住,通常是其中一方搬離婚姻居所,不再以夫妻的形式生活。

分居協議內容作用

近年來,分居協議越來越常見,我們可以推介夫妻雙方在律師的協助下,就以下事項進行協商並達成共識:

  • 暫停同居責任
  • 婚姻財產
  • 債務的責任和償還
  • 夫妻間的贍養問題,撫養費的數額
  • 子女撫養、監護問題
  • 日後離婚申請處理
  • 婚姻關係相關的其他問題。

如果對方失踪如何辦分居

如果你的配偶失踪,你仍然可以申請離婚。你需要向法庭證明你已經盡力尋找配偶但無果,這樣法庭可能會批准你的離婚申請。首先要強調的是,分居兩年並不代表婚姻自動解除。

在香港,即使夫妻已經分居滿兩年,仍然需要一方或雙方提出離婚申請,並經由法庭的審理程序,才能正式獲得離婚判決。這一程序對於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至關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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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

離婚 一定要分居常見問題

離婚手續看似繁瑣,但只要事前準備充分,了解基本流程,大多數情況都能順利進行。如有疑問,我們建議尋求專業諮詢或支援服務。

分居是否可以作為申請居者業權轉讓的理由?

如果夫妻聯名或單名擁以下特別房屋單位,離婚或分居可構成轉讓業權申請的原因:

  • 居者有其屋計劃
  • 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 (居屋)
  • 租者置其屋計劃 (租置計劃) 

根據房屋條例,單位除在首次售出日期起計兩年後,經第二市場轉售,或已繳付補價外,是不可自由轉讓物業業權的。但在特殊情形下,房屋委員會 (房委會) 可根據個別情況酌情批核業權轉讓之申請。

一般轉讓業權申請的原因包括因離婚或分居而申請將業權轉給配偶。

「分居兩年即可自動離婚」的誤解是什麼?

需要澄清的是,分居兩年並不代表婚姻會自動解除。在香港,即使夫妻已經分居兩年,仍然必須由其中一方或雙方向法庭正式提出離婚申請,並經過法庭的審理後,才能正式宣判離婚。這個程序對於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尤為重要。

在香港申請離婚的基本要求

要在香港申請離婚,無論是否已經分居兩年,申請人都必須證明婚姻已經無法繼續維持。具體來說,法律承認的離婚理由包括:

  • 分居至少一年,並且雙方同意離婚。
  • 分居至少兩年,即使對方不同意離婚。
  • 對方的不合理行為,如家暴、賭博、酗酒等。
  • 對方的通姦行為。
  • 對方已經遺棄你至少一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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